- 题名/责任者:
- 我国合同法中民商合一的规范技术研究/徐强胜著
- 出版发行项:
- 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24.04
- ISBN及定价:
- 978-7-301-34880-2/CNY69.00
- 载体形态项:
- 282页;23cm
- 丛编项:
- 民商法论丛
- 个人责任者:
- 徐强胜 著
- 学科主题:
- 合同法-研究-中国
- 中图法分类号:
- D923.64
- 一般附注:
-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
- 责任者附注:
- 徐强胜, 1967年生, 法学博士、应用经济学 (金融学) 博士后,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, 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, “楚天学者”特聘教授。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, 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
- 书目附注:
- 有书目 (第268-282页)
- 提要文摘附注:
- 从1999年《合同法》开始, 我国合同法就是民商合一的, 且是典型商事的。合同法规范如何实现科学、合理的民商合一, 使商业的归商业, 生活的归生活, 这既是一个法哲学问题, 也是一个具体的合同制度问题。本课题通过《民法典》合同规则民商合一的规范技术分析, 探讨交易规则中民与商的“合”与“分”, 以及如何通过解释使商业规则与民众生活既有必要的接近, 也有适当的距离, 实现各得其所。认为《民法典》合同编民商合一的法理构造, 包括“商主民辅”型、“既民又商”型、“兼顾民事”型、“纯粹商事”型、“民主商辅”型五种形态, 呈现出了不同规范类型的结构型差异, 并基于该差异提出了我国合同法民商合一客观表达下的“合”与“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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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索书号 | 条码号 | 年卷期 | 馆藏地 | 定位 | 书刊状态 | 还书位置 |
| D923.64/103 | 2262441 | 样本库-四楼东
|
阅览 | 样本库-四楼东 | ||
| D923.64/103 | 2262442 | 社科1库-二楼东
|
可借 | 社科1库-二楼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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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本库-四楼东